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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2009年1月1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新方承诺将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2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双方还在医疗、教育、会计等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海关程序等诸多领域,是一份内容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展了双边自由贸易关系与经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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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4-15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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