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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侨办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措施

一、放宽企业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适用因公渠道出访的条件,将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和效益好、诚信高的外向型企业及我市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扶持的科技型企业纳入因公出访范围,帮助更多企业“走出去”,占领国际市场。
 二、确定更多的直报企业。在温州市“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的基础上,明确将省高新技术企业,年外贸出口额达500万美元以上(原为800万美元)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两年、每年五人次以上通过因公渠道出国(境)且在办理、出访过程中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的企业纳入直报企业范围,切实加大扶优扶强力度。直报企业可直接向温州市外办申请办理出国(境)手续。
 三、完善“年内多次有效”的呈报办法。企业人员第一次因公出访任务上报批准且出国回归后没有不良记录的,年内再次出访,只需凭上次任务批件就可直接向温州市外办申请办理确认手续,无须经过本市外侨办呈报。
 四、创新呈报方式。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呈报方式,在技术、资金、人员方面加大投入,尝试采取网上呈报的办法。完善表格化报批办法,对正在使用的企业因公出国(境)相关表格进行重新设计,取消重复和不必要的部分,力求简明扼要,尽量让企业少填表、少跑路。
 五、扩大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范围。制定《乐清市民营企业人员持公务普通护照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将符合适用因公渠道出访条件的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外贸人员纳入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范围,持卡人可凭该卡及有效护照直接出入澳大利亚(AUS)、文莱(BRN)、智利(CHL)、中国香港(HKG)、印度尼西亚(IDN)、日本(JPN)、韩国(KOR)、马来西亚(MYS)、新西兰(NZL)、巴布亚新几内亚(PNG)、秘鲁(PER)、菲律宾(PHL)、新加坡(SGP)、中国台北(TWN)、泰国(THA)等16个实施该卡计划的经济体,免办签证。
 六、提高呈报效率。对任务特别重、时间特别急的企业出访团组,可以在特殊情况先办理呈报手续后补齐部分出国(境)材料,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对民营企业适用因公出国(境)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优惠政策和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说明,提高企业对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知晓度。增加乐清市外侨网的因公出访相关信息量,开设表格下载功能,进一步发挥网络服务优势。
 七、拓宽涉外服务领域。积极发挥外事资源优势,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和国外驻华使领馆的沟通,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主动收集全球各类展会和商业合作意向信息,根据行业不同,及时向企业传递,引导企业做大国际合作文章。为企业组团赴境外参展、翻译等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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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5-25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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