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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际电子组件及生产技术展参展办法

一、展会名称:国际电子组件及生产技术展
二、展览时间:2009年10月13日-16日
三、展会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七号馆
四、展品范围:半导体、传感器和微系统、机电元件和连接技术、无源元件、组件及子系统、半导体的加工设备和配套系统、微系统技术的加工设备和配套系统、印刷电路板和其他电路载体的加工设备和配套系统、组件模块和混合电路的加工设备和配套设备、ED/EDA和测试与测量、通用生产辅助材料和生产子系统、与产品相关的服务。
五、参展费用:
1、报名注册费:2,000元/展位
2、摊位费:9平方米(3米×3米)标准摊位:30,000元人民币
3、角费:两面开口展位加收2,500元
4、确认展位后,提出退展的将按展览会规定扣减费用。
六、参展手续:
1、凡申请参展的单位请认真逐项填写参展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我司。
参展所需资料:
1.参展报名表
2、英文报名表
3、(免费)网上推广资料申报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含有效期)
5、参展展品样本图册(Catalogue)
6、产品照片3张(尺寸4?× 4?/ 格式JPE, RGB / 像素288)
特别提示:以上参展资料为参展的必需文件,缺一不可,请您务必将上述资料准备齐全并邮寄至乐清市国贸大厦C楼650室。我司在收到上述资料和展位费用全款后,我们将根据历年来参加我司组织展会的情况及报名顺序安排展位。如上述资料不完整或未交齐展位费全款,香港主办方将不受理贵司的报名申请。
2、支付费用:本展览会要求报名注册费和摊位费一次付清(请将参展申请表与汇款底单复印件一并传真至我公司)。
3、我司于即日起开始受理该展报名登记,并以收到的《参展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支付展位费全款汇款底单(复印件)的日期为准,我们将根据历年来参加我司组织展会的情况及报名顺序安排展位。
4、由于本展览会展位有限,如不能给贵单位安排展位,我司将全款退还报名注册费及摊位费,请予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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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7-09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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