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信息> 政策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拟出台出口收汇“外存”办法

上半年国际收支继续双顺差态势,资金流入较快压力依然存在。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在分局长座谈会上提出,下半年将研究出口收汇存放境外管理办法。此举将有利于缓解经常项目下资金流入压力。 

      会议指出,未来一段时期,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仍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外汇管理仍坚持既要防止资金大量流出,也要防止资金集中流入的政策导向。 

      在防止资金集中流入方面,会议指出,将加快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研究出口收汇存放境外的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外汇市场产品创新,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避险工具。 

      外汇局一位人士对CBN表示,如果允许出口所获外汇收入留存境外,将对国际资本流入形势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外汇流入。 

      据介绍,按过去规定,出口所获外汇收入要在一定期限内调回境内,这意味着这些资金或以外汇存款形式存于银行,或由企业到银行结汇形成外汇储备。如果允许存放境外,意味着这些资金以境外货币存款形式存在,不一定产生资金流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双顺差压力。 

      这位人士称,这一办法应该很快会出台。根据近期出台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在向央行备案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后,跨境贸易获得的人民币收入可留存境外。 

      根据去年8月公布的《外汇管理条例》,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促流出方面,会议强调,要继续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为重点,稳步推进资本项目管理改革:研究扩大企业集团外汇资金境内集中运营范围,进一步帮助企业集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法规,为境内居民提供更多投资渠道;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境内资本市场发展。 

      外汇局称,将加强跨境资金均衡管理,继续完善国际收支应急机制:研究构建全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考核制度;加强国际收支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健全多层次国际收支风险双向监测预警框架。 

      对于备受关注的外汇储备,会议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加强对经济周期、金融市场运行和变动规律的研究,在确保安全、流动的前提下,提高储备资产长期盈利能力。 

     央行数据显示,上半年末外汇储备资产较去年末增加1856亿美元,达21316亿美元;外汇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6月末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在此基础上上半年外汇储备继续增加。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9-01  【打印此页】  【关闭
  • 咨询热线:0577-61311288     传真:0577-61311278
  •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     备案号:浙ICP备09025727号
  • © 2016 乐清市电子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博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