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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地方发行公债已上报国务院

巨额的财政赤字,愈来愈成为地方政府难以承受之痛,而一份建议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报告已上报国务院。

    据财政部发布的《2008年9月份全国收支情况》:1~9月累计地方本级支出28576.63亿元,增长29.8%;地方本级收入21848.35亿元,增长26.1%,地方政府赤字高达6728.28亿元。而同样是财政部的数据,截至今年上半年,只有包括北京、上海、浙江在内的7个省份财政预算没有出现赤字。

    打开国家财政部网站可以发现,其预算司下面已经增设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专门负责管理地方债务。据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已将一份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提交到国务院等待批复。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财政专家指出,应对当前金融危机,达到“保增长”、“扩大内需”的目标,这或许已经成为允许地方政府合法发行公债的一个契机。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认为,允许地方政府放债在长远来看是必然趋势。目前他主要担忧是否能够有效控制地方政府放债的规模,以及地方政府规避风险的能力建设。

    “如果债务总量控制不好,后果非常可怕。”他指出,如果地方政府无法偿还债务,那么人们自然会认为中央政府是偿债人,道德风险是由中央政府承担的。并且对当地社会的冲击会非常大,还可能破坏国家宏观经济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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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3-2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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