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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国家税务局加强出口退税服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2008年以来,为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乐清实体经济及外贸出口的影响,有效遏制我市外贸出口增幅回落,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决定,推出了一系列服务出口企业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切实加快出口退税制度,做到申报、审核、审批、退税“四及时”,去年全市共办理出口退(免)税9.3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6%。在温州市县(市)级局中率先实行大厅业务受理,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今年开始,对每月多次申报的重点外贸企业,由每月办理一次退税调整为每月办理两次退税。
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核销单试点,方便了企业办理退税申报。并于2008年6月1日起对报送出口核销单期限由货物出口后180天内报送调整为210天内报送。今年将对该项工作作进一步完善。
三.放宽了对外贸企业换汇成本的控制标准,2008年5月以后,美元汇率按出口当日中国银行外汇卖出价为标准,予以浮动2.5%,增加了外贸企业开展出口业务的空间。
四.放宽了办理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的条件,2008年10月开始,对各种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收汇核销的,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的,予以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减少了企业的损失。
五.从今年1月开始,为外贸流通企业免费提供出口退税远程预审系统,便于出口企业及时发现申报错误并及时调整,降低了出口企业办税成本,提高了审核通过率,加快了退税制度。
六.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试点范围,今年计划将北白象、柳市、乐成、虹桥等出口企业单证初审权下放到分局,方便出口企业申报,以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工作效率。
七.放宽了出口退税条件,对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手续前已出口的货物,凡没有超过出口退税申报期限的,予以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八.扩大了出口退税产品范围,对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的出口产品,凡符合视同自产产品条件的,予以办理退(免)税。
九.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特别是对外承包工程、对外修理修配、对外实物投资、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中标机电产品、出口旧设备等特种退税政策,鼓励出口企业对外投资,积极拓展多方式的出口业务,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十.加大出口退税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力度,2008年分别三次举办培训。5月,召急全市外贸企业学习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7-8月,在全市分片集中出口企业学习《规范报送出口退税纸质资料的方案》;提高了纸质资料报送质量;11月,对新办出口企业和新进入出口企业会计人员举办出口退税政策业务、申报系统操作和出口退税单证备案等业务培训,为出口企业做好出口退税政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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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4-15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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