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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纸产业反倾销调查案

新闻纸反倾销案是中国首例反倾销调查案件。从1995年起,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的新闻纸大量低价地向中国,是中国的新闻纸产业受到严重的冲击。九大国内新闻纸产业认为近期中国新闻厂家陷入困境不是其自身原因所至,而是国外进口的新闻纸倾销所造成的。由于当时我国未出台反倾销条例,利用反倾销法律武器维护产业合法权益上没有法律规定,因此当时未采取法律行动。

19973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生效,九大国内新闻纸生产企业在19971110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的新闻纸进行反倾销调查。

199963日外经贸部发布终裁公告。

1.外经贸部认定各应诉公司在调查期内向中国出口的被调查产品均存在倾销。

2.国家经贸委认定原产于美加韩三国向中国大量低价倾销的新闻纸对中国新闻纸也造成了实质性损害。理由如下:

美加韩1995-1997年每年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被控新闻纸数量都成递增趋势且不断降低价格,以谋取更多市场份额;倾销进口产品使得中国国内新闻纸产业的开工率不足,利润下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国家经贸委了解到,美加韩具有巨大生产能力和出口能力及相当数量的库存,存在对外进一步低价出口新闻纸的可能性。

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经调查证实,中国新闻纸产业损害并非主要由国内新闻纸变化,新闻纸消费模式变化,国内新闻纸企业的正常竞争,不可抗力因素及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因素造成而且注意到,初裁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已出现变化,生产下降趋势开始得到控制,销售量出现回升,价格下降趋势得到抑制,库存开始下降。

决定自裁决之日起,海关将对原产与上述三国的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9%-78%不等)。上述措施期限自1998710日期为五年。

评述:

1.此次反倾销案首开了中国产业运用反倾销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先河,对于中国产业如何学习和运用国际竞争规则,具有榜样的意义和作用。

2.此次反倾销税的征收,可以及时制止美加韩新闻指向我国的倾销既消除倾销的影响,式的国内产业有机会在消除价格歧视后,同外国企业公平竞争。

3.本案肯定性终裁的做出,对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动辄实行歧视性反倾销调查,阻碍中国产品向其出口,也起到一定威慑作用。

4.代表国内产业的生产企业,团结一致,密切合作是十分重要的。相互配合,及时提供材料证据,且在进行反倾销案件的过程中,企业之间不能进行恶性竞争,以免加速倾销所造成的损害,给应诉方以口实。

5.本案提起十分及时。在受到损害时,能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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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3-2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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